我国古建筑多采用木材建造,历经风吹雨淋,建筑内部腐蚀、疏松,极易燃烧。必须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制度严密、措施得法、施救有效。
▲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古建筑单位应严格贯彻有关规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消防维修改造,建立和完善防火灭火预案,加强巡视力度,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配备灭火器材和专用报警通讯设备,在明显处悬挂警示牌,并在建筑内安装监控器和烟雾报警器,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
▲设置焚香炉,做到专人看管,人离火熄。禁止将明火引入殿内,烧香点蜡必须在殿外进行。禁止游客在古建筑内吸烟。
▲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凡用电照明的,均应在室外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电断。照明设施应远离可燃、易燃物质。
▲古建筑应设有防雷设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要进行一次细致检查,防止锈蚀或损伤。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消防维修改造,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消防维修改造单位,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消防维修改造报价,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1、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