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疗养院建筑指医院或疗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或疗养楼、医技楼等直接为病人提供诊查、治疗和休养服务的建筑。病房楼内的火灾荷载大、大多数人员行动能力受限,相比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更高。因此,在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后,病房楼的每个防火分区还需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一步分隔,消防评估,以便将火灾控制在更小的区域内,消防评估,并有效地减小烟气的危害,为人员疏散与灭火救援提供更好的条件。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高层哪些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系统中的每个电话分机应与总机单独连接。
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均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承德消防评估,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各避难层应每隔20m 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4)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5)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