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规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防火措施:
1. 单位入口放置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的标准牌。 2. 各安全出口门卫对进入的物品实施检查,负责检查的人员应当严格把关,消防检测,杜绝任何危险品流入公司(正当原因除外)。
3. 场内巡查人员,应对有可能发生火灾和禁烟禁火区域多巡查。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规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良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或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秦皇岛消防检测,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消防检测,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张家口消防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灭火方法: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或使燃烧反应消失,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同火灾作斗争的实践经验,现行灭火基本方法有四种:
(1)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温度低于燃点,促使燃烧过程停止。例如使用水灭火。
(2)窒息法:减少燃烧区域的氧气量或采用不燃烧物质冲淡空气,使火焰熄灭。例如用砂土埋没燃烧物,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火灾。
(3)隔离法:把燃烧物与未燃烧物隔离。例如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易燃或助燃物搬走。
(4)抑制法: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