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信息传输可采用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方式。报警传输网络可采用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构建。
(一)报警传输网络
1.当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采用有线通信方式传输时可选择下列接入方式: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电话用户线或电话中继线接入公用电话网;
(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电话用户线或光纤接入公用宽带网;
(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模拟专线或数据专线接入专用通信网。
2.当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采用无线通信方式传输时可选择下列接入方式: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移动通信模块接入公用移动网;
(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无线电收发设备接入无线专用通信网络;
(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集群语音通路或数据通路接入无线电集群专用通信网络。
1.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接收来自联网用户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消防维修,并在10 s 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除火灾报警和手动报警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期间,消防维修资质要求,及在进行查岗应答、装置自检、信息查询等操作期间,如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传输装置应能优先接收和传输火灾报警信息。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