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受理系统设置在监控中心,接收、处理联网用户按规定协议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发送火灾报警信息的设备。报警受理系统的软件功能应满足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5 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GB26875.5。
主要功能包括:
接收、处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显示报警联网用户的报警时间、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地理信息、内部报警点位置及周边情况等。对火灾报警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确认后应将报警联网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监控中心接警人员等信息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的火警信息终端传送。接收、存储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送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故障信息进行跟踪、记录、查询和统计,唐山消防维修资质,并发送至相应的联网用户。自动或人工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进行巡检测试。显示和查询过去报警信息及相关信息。与联网用户进行语音、数据或图像通信。实时记录报警受理的语音及相应时间,酒店消防维修资质,且原始记录信息不能被修改。具有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具有系统启、停时间的记录和查询功能。具有消防地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
消防用电
正常条件下,消防维修,消防用电设备依靠城市电网供给电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直接影响城市电网电能输出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就直接影响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条件下工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因此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过程中,首要考虑的就是消防用电在火灾条件下的电能连续供给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这种供给的安全性包括电能的限流和限压,以防止消防用电设备在发生故障起火时的安全,也包括电气线路的泄流引发触电,导致应急逃生人员及抢险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