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备用电源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设备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旅馆的消防水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为3h,消防检测,其他高层建筑为2h;用于防火卷帘的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为3h;消防电梯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应大于消防水泵、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民用建筑,加压风机、防排烟机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要大于90min;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 ㎡的公共建筑,银行消防检测资质,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要大于60min;其他建筑要大于30min。
采用FEPS 作为备用电源时,市场消防检测资质,电池初装容量应为使用容量的3 倍;三相供电的EPS 单机容量不宜大于120kW,单项供电的EPS 单机容量不宜大于30kW,且应有单节电池保护和电能均衡装置。
1.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接收来自联网用户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并在10 s 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除火灾报警和手动报警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期间,小区消防检测资质,及在进行查岗应答、装置自检、信息查询等操作期间,如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传输装置应能优先接收和传输火灾报警信息。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