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负荷就是指消防用电设备,消防维保资质,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
(二)一级负荷
1.一级负荷适用的场所
下列场所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2.一级负荷的电源供电方式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消防维保壹级资质,且两个电源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两个电源之间无联系。
(2) 两个电源有直接联系,但符合下列要求:
①任一电源发生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均不会同时损坏;
②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正常时,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且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至两个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员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
3.结合消防用电设备的特点,以下供电方式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
(1)电源一个来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 及以上),消防维保,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
(一)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ABC 干粉灭火器,都能用于有效扑救A 类火灾。
(二)B 类火灾(液体或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使用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BC 类或ABC 类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
(三)C 类火灾(气体火灾)
发生C 类火灾发生时,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