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连接与信息传输
为保证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监控中心应通过报警监控网络进行信息传输,其通信协议应满足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3 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GB 26875.3 的规定。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网用户,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提供火灾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网用户,河北消防维护报价,采用报警按钮或其他自动触发装置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提供火灾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宜采用数据接口的方式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连接,不具备数据接口的,消防维护,可采用开关量接口方式进行连接。远程监控系统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设置火警信息终端,以便指挥中心及时获取火警信息。火警信息终端与监控中心的信息传输应通过专线(网)进行。远程监控系统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设置信息查询接口,以便消防部门进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查询。远程监控系统为联网用户设置信息服务接口。
系统的安全性要求
(一)网络安全要求
各类系统接入远程监控系统时,能保证网络连接安全。对远程监控系统资源的访问要有身份认证和授权。建立网管系统,设置防火墙,对计算机病毒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
(二)应用安全要求
数据库服务器有备份功能。监控中心有火灾报警信息的备份应急接收功能。有防止修改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原始数据的功能。有系统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