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装置、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消防联动控制器
1.应能将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电厂消防维修保养,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低水位信息和管网较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防烟分区
(一)一般规定
室内地面至顶棚或顶板的高度小于等于6m 的场所应划分为防烟分区,工厂消防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车站站厅、站台的防火分区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50 ㎡。
2.站台至站厅的楼扶梯等开口四周的临空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
3.设备管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750 ㎡。
4.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二)防烟分隔措施
相邻防烟分区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挡烟垂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顶棚下突出不应小于500mm,镂空吊顶应伸至结构板面。
2.顶板下突出不小于500mm 的结构梁,消防维修保养,可作为挡烟垂壁。
3.挡烟垂壁下缘至楼地面、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
4.活动挡烟垂壁应能在火灾时与火灾探测装置联动,并自动下垂至设计位置。
5.车站公共区吊顶与其他场所相连通部位的顶棚或吊顶面高差大于500mm 时,该部位可不设置挡烟垂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