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梯疏散
和英国一样,香港也不允许在高层建筑中主要依靠消防电梯来进行人员疏散和消防队员的移动。但是,对于普通建筑的一般疏散而言,消防维保,消防电梯仍然有广泛的用途。对于超高层建筑,人员长距离的垂直行进,存在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1)长时间的垂直行进,可能遭遇烟和火,使人员在疏散过程中造成伤害;
(2)造成疏散过程中人员的疲劳;
(3)老弱病残幼以及其他无法疏散人员的疏散问题。
《消防楼梯和电梯实用规范》建议在紧急条件下使用电梯时需采用的防范火、烟和热的措施。这个标准可以作为电梯轿厢、电梯井和机械装置保护的基本依据。应急电梯的控制程序必须达到这样的要求:一旦火灾警报启动,大厦消防维保,能够确定使用哪一部电梯。设计这种系统时必须非常仔细认真,要考虑到增压、电梯前厅的分隔、建筑管理和出口设置等许多基本问题。
在非常极端事件中,事故的方式(如碰撞等)也要事先估计到。现在还不知道,宾馆消防维保,面对非常极端事件,电梯提供的快速疏散的辅助疏散能力是否用得上。
水平行走距离
因为香港的超高层建筑主要用于办公,所以里面的人员相对较多,疏散时排队等候的时间要超过实际行走的时间。行走时间取决于到楼梯的距离和人员行走的速度。指令性建筑规范对人员到楼梯的距离进行了限制,以保证人员在非保护区内不要走太长的距离。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指令性规范对长行走距离的规定。香港的《疏散方法规范(MeansOfEscapeCode)》对行走距离的要求较高。虽然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标准对长行走距离的要求比香港规范低,规定的长行走距离有的甚至超过香港规范2倍,钢厂消防维保,但是迄今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资料证明,按照这些标准设计的有喷水保护的高层办公建筑内人员面对的生命危险会更大。
如果情况确实如此,那么对行走距离的限制就或许不是那么重要,香港规范过于严格的限制就或许需要修改。那么是否可以做出这样的建议:根据不同的指令性规范的要求,将行走距离限制在45m至90m之间,因为香港规范对建筑界的要求过于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