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的火灾危险性
(一)空间小、人员密度和流量大
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是通过挖掘的方法获得地下建筑空间,仅有与地面连接相对空间较小的地下车站的通道作为出入口,不像地上建筑有门、窗,可与大气相通。因此,相对空间小、人员密度大和流量大是其为显著的特征。
(二)用电设施、设备繁多
地铁内有车辆、通讯、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空调通风、给排水等数十个机电系统设施和设备组成的庞大复杂的系统,各种强弱电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不仅种类数量多而且配置复杂,供配电线路、控制线路和信息数据布线等密如蛛网,消防检测周期,如一旦出现绝缘不良或短路等,极易发生电气火灾,并沿着线路迅速蔓延。
(三)动态火灾隐患多
地铁内客流量巨大,人员复杂,乘客所带物品、乘客行为等难以控制,消防检测合同范本,如乘客违反有关安全乘车规定,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消防检测,在车上吸烟、人为纵火等动态隐患造成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潜在火灾隐患多。
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