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隔措施
1.防火分区间分隔
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 ㎡~6000 ㎡,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消防托管,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 类甲级防火玻璃。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10mm。
2.设备用房分隔
地铁车站内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当管线穿越防火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线之间空隙紧密填实;当风管穿越时,消防托管制度,该处应设防火风阀;当穿越的管线为难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如何布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消防托管知识,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