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较低水位和泡沫液罐较低液位信息;
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托管秦皇岛,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如何布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消防托管保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消防托管,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