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对可测量相关参数进行查看和记录,消防托管维修,如回路电流等;
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检查,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或温感,喷烟或加热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对楼层内各模块箱进行外观检查,消防托管,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对联动控制柜上的按钮每次按10%的比例进行功能试验,控制功能正常。
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消防托管报价,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消防托管单位,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较低水位和泡沫液罐较低液位信息;
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