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规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防火措施:
1. 单位入口放置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的标准牌。 2. 各安全出口门卫对进入的物品实施检查,消防培训,负责检查的人员应当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危险品流入公司(正当原因除外)。
3. 场内巡查人员,应对有可能发生火灾和禁烟禁火区域多巡查。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规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良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或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消防培训知识,无法当场处置的,消防培训文件,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规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