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消防安全则任:
《一》学习和掌握预防火灾科学知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自愿保护消防设施,消防维保,不损坏、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三》不携带火种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火警;私有通信工具应无偿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五》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系统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消防维保制度,如火工器材库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消防维保公司,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消防维保法规,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