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规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防火措施:
1. 单位入口放置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的标准牌。 2. 各安全出口门卫对进入的物品实施检查,负责检查的人员应当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危险品流入公司(正当原因除外)。
3. 场内巡查人员,应对有可能发生火灾和禁烟禁火区域多巡查。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规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良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或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消防检测,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消防检测法规,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消防检测机构,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