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救
互救是指在火灾中,表现出舍已救人,以帮助他人为行为目的。互救分为自发性互救和有组织的互救。
自发性互救是指在火灾现场,在无组织无领导的情况下,消防安全评估衡水,采取的一种自觉自愿的救助行为。如当火灾发生时高喊:“着火了!”或敲门向左邻右舍报警,帮助年老体弱者,妇女和儿童逃离火场。
有组织的互救是指在火灾初期,消防人员尚未到达火场之前,消防安全评估秦皇岛,由起火单位的干部和职工组织起来互救行为,表现为火灾发生时利用喊话,广播通知,引导被火围困人员逃离险境。当疏散通道被烟火封锁时,消防安全评估,协助架设梯子,抛绳子,递竹竿等帮助被困人员逃生,还可以利用建筑物内的水带,水枪为被围人员开辟通道,帮助迅速逃离火场。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消防安全评估沧州,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