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初期火灾的几种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后,消防维保张家口,在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的同时,还应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简易的灭火器材和设备进行扑救。处置方法有:
1、隔绝可燃物,搬走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阀门,消防维保廊坊,切断流向火点的可燃气体或液体。
2、冷却降温。
3、利用泡沫覆盖燃烧物表面;用容器、设备的顶盖盖灭火点;油锅着火时,盖上锅盖;用毯子、棉被、麻袋浸湿后覆盖燃烧物表面;用沙、土覆盖燃烧物,达到窒息灭火。
4、小面积的固体可燃物燃烧时,可用扫帚、树枝条、衣服扑打。
5、如发生电气火灾,或者电气线路、设备受到火灾威胁时,或电气线路影响灭火人员安全时,消防维保,要及时切断电源。
6、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小面积室内火灾,在未做灭火准备前,应先关闭门窗,以阻止新鲜空气进入,防止火灾蔓延。
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消防维保保定,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中央及省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的音像制品库房;
7、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8、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