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火灾会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场大火,有时会吞噬几十人、甚至几百人的生命。据统计,2010~2012年,全国共发生火灾40.93万起,造成3242人死亡、1720人受伤,年均较大以上火灾60余起。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东都商厦火灾,致309人死亡。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造成121人遇难,76人受伤。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2、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3、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本规范第7.4.12条第4款规定除外);
4、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从我国多年来发生火灾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数量和规模的扩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生产和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易燃物、可燃物以及采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设备、工艺逐渐增多,因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相应地增大,火灾发生的次数以及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呈现上升趋势。
建筑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防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其他原因引起火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