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5 层内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0 ㎡,且在该楼梯间的较高部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00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0 ㎡,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 ㎡。
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消防维保,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0 ㎡。
4.可开启外窗应方便开启;设置在高处的可开启外窗应设置距地面高度为1.30m~1.50m 的开启装置。
5.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计算应按式(3-10-1)计算,与自然排烟相关要求相同。
清水灭火器是指筒体中充装的是清洁的水,并以二氧化碳(氮气)为驱动气体的灭火器。一般有6L和9L 两种规格,灭火器容器内分别盛装有6L 和9L 的水。清水灭火器由保险帽、提圈、筒体、二氧化碳(氮气)气体贮气瓶和喷嘴等部件组成,使用时摘下保险帽,消防维保鉴定中心,用手掌拍击开启杆顶端灭火器头,清水便会从喷嘴喷出。它主要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麻、纺织品等的初起火灾,消防维保,但不适于扑救油类、电气、轻金属以及可燃气体火灾。清水灭火器的有效喷水时间为1min 左右,所以当灭火器中的水喷出时,应迅速将灭火器提起,将水流对准燃烧猛烈处喷射;同时,清水灭火器在使用中应始终与地面保持大致垂直状态,不能颠倒或横卧,否则会影响水流的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