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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修改造资质-消防维修改造-河北建筑消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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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方式

接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后,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消防维修改造资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消防维修改造,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2.应急照明控制器设计

系统内仅有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员值班的场所;系统内有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主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控制器可设置在配电间等场所内。

每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等设备总数不大于3200 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消防维修改造,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3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并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河北建筑消防中心-消防维修改造由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www.hbjzxf.com)是一家从事“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产品销售,消防维修改造”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河北消防中心”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河北建筑消防中心在火警探测、报警设备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同时本公司(www.hbjzxf.com)还是从事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评估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